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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記者從寶能集團內部權威人士獲得消息,7月24日下午,倍受矚目的中炬高新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罷免4名原董事、選舉3名新董事的議案。
梁大衡、林穎、劉戈銳被選舉為公司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上述三人均為“火炬系”人馬。
據寶能內部人士透露,姚振華沒有出現在臨時股東會現場。該人士還表示,這次股東會,除了有自稱獨立董事人員稱“會議未設獨立董事發(fā)言環(huán)節(jié)”之外,沒有發(fā)生其他令人意外的沖突。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此次臨時股東會于7月24日2點30分準時開始。會議舉行的地點,在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禮堂。
但在會議開始剛剛半小時,寶能集團即在自己的官網上發(fā)布了一份名為“中炬高新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下稱“董事會決議”)的文件。該“決議”文件通過的第一項議案,就是取消了這場尚在召開的臨時股東會的所有議案。
該“決議”文件還通過議案,聘任寶能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總經理助理秦君雪為中炬高新總經理。
剛剛結束的中炬高新臨時股東會,罷免了寶能集團方面的4名董事——何華、黃煒、曹建軍、周艷梅。
而寶能集團發(fā)布的“決議”文件當中,前述4名董事均在列,且均對董事會決議投出贊成票。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上述4名董事在兩個小時之后的股東大會上被罷免,按照董事權利由股東委托的公司治理原則,上述4名董事可能已經喪失董事資格。
另外,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波表示,根據《公司法》,法律賦予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股東大會的權力。
“監(jiān)事會有權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如果程序完善,監(jiān)事會召集的股東會及其形成的決議是有效的。董事會沒有權力撤銷。”陳波說。
陳波表示,雖然董事會“決議”早于股東大會兩小時形成,但這個決議最終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概率基本上為零。“首先,董事會‘決議’的第一項議案是違法的;第二,這幾名董事明知道自己當天會被提議罷免,還搶著開會試圖取消股東會,而且還任命總經理,這個決議應該是無效或者可撤銷的。”他稱。
從坐擁千億資產到負債累累。
多位股東與寶能系有千絲萬縷的關系。
“寶能口頭回款承諾未履行”
中炬高新表示,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均合法合規(guī),所生產的產品嚴格遵守國家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