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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工作將于10月16日正式啟動,補貼政策為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近日,《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臺,并由上海市商務委等八個部門聯合向相關單位印發(fā)通知。
根據《細則》,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當日),上海對個人用戶交投并報廢本人名下在上海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電池),且購買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500元購車立減補貼。
《細則》鼓勵享受補貼的個人用戶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企業(yè)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另外,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43854)標準要求。
此外,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車應當于購車之日起15日內(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上海市公安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注冊日期以非機動車號牌取得日期為準。
按照《細則》要求,上海市商務委通過公開遴選方式確認參與政策實施的服務機構。上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指導上海市自行車行業(yè)協會通過公開征集方式確認參與政策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yè)。上海市商務委會同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通過公開征集方式確認參與政策實施的整車回收拆解企業(yè)。
個人用戶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的過程中,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及非機動車號牌,到政策實施銷售門店,通過政策實施服務平臺進行實人認證,填寫舊車登記信息,簽署舊車交投及注銷登記委托書。
在購買新車時,個人用戶須注冊并登錄服務機構應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碼購買。經核實符合條件的,銷售門店在銷售新車時直接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定額立減補貼500元,開具符合國家財政規(guī)定的車輛銷售發(fā)票,發(fā)票的抬頭為個人(需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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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發(fā)稿,賽摩智能、云內動力、韶能股份等11股漲停,雷迪克、泉為科技、鑫磊股份等跟漲。
全國超6000家商戶通過銀聯參與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活動,產生補貼交易626.84萬筆,銷售金額約205.8億元。
從2025年1月1日起,延續(xù)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合格新車的,給予以舊換新補貼。
截至1月21日,家電及數碼產品累計帶動總體銷售額1.97億,廣州以舊換新取得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