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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災害性天氣應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21日上午,蕪湖市氣象局召開發(fā)布會,對《辦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內(nèi)容和創(chuàng)新舉措作簡要介紹。
蕪湖市地處長江下游,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氣候特征明顯,年平均氣溫16-17℃,年降雨量1200毫米左右但分布不均。災害性天氣出現(xiàn)頻繁且易多災疊加,暴雨及次生災害影響尤為明顯。
近年來,蕪湖市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明顯增多,如2022年6月5日的極端暴雨、8月26日的南陵雷擊事件,2023年6月10日的極端大風事件等,暴露出蕪湖市在氣象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一些問題。在此背景下,2024年3月28日,《蕪湖市災害性天氣應對管理辦法》列入蕪湖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規(guī)章制定計劃,蕪湖市氣象局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牽頭起草了《辦法》。
《辦法》共二十一條,由五部分組成??倓t部分明確了適用范圍、基本原則等,體現(xiàn)人民至上理念,鼓勵社會參與;監(jiān)測預警與信息傳播部分強調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聯(lián)動機制,保障預警信號快速傳播;應急處置部分明確了各級各單位應根據(jù)預警等采取相應措施及輿情應對辦法;事后恢復部分涵蓋修復設施、核災報災、安置救助等工作;法律責任部分則對不依法履職等行為追究責任。
《辦法》具有諸多創(chuàng)新舉措。建立了災害性天氣防御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等原則,明確了各級政府及部門職責;完善了氣象災害預警發(fā)布、傳播機制,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收到預警后要迅速傳播并應急處置;建立了應對氣象災害危機的輿論引導機制,發(fā)揮媒體作用,維護社會穩(wěn)定;建立和完善了災害性天氣應對基礎保障體系,加強監(jiān)測站網(wǎng)等建設,強化救援隊伍建設和宣傳教育。
蕪湖市氣象局表示,下一步將牽頭抓好《辦法》的貫徹執(zhí)行,利用多種媒體普及氣象災害知識,增強公眾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還將定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完善防御規(guī)劃,組織風險評估和區(qū)劃工作,同時組織應急演練,提高處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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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長時間持續(xù)性降水與多種因素疊加耦合作用,導致的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的塌方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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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已完成全國沿海地區(qū)國家、省和市縣三級海嘯災害風險評估和普查,構建了海嘯災害風險等級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