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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女孩子走在我前面。看樣子是個剛進高中的學生。她穿一件灰外套,走得不緊不慢,不搖也不擺。來到一道門前,她略停了一下,脖子以上和以下仍然一動不動。她沒有掏鑰匙,或是掏出任何用于開門的工具。門開了,她繼續(xù)不緊不慢地朝里走。穿過好幾輛汽車之間的通道,她走向自己所住的那棟樓,在門口又站了一下,仍然沒有取出任何有關的工具,只是側了一點點頭,看了一下門邊的小屏幕,那上面亮起一道綠杠。“咔”的一聲響,她伸手拉開門,進去了。在門閉上之前,我還來得及聽到四個機器發(fā)音的字:“核驗通過”。
“核驗通過”。這個女孩子先后進了兩道門,兩道門都對她的臉做了核驗。她自始至終,腦袋一動不動,似乎很嫻靜,但嫻靜既然是出于核驗通過的需要,就缺少了一些重要的內容,比如說——人的味道。
用自己的臉開門,非如此不可嗎
七八年前,人臉識別似乎還只是一個夢想,但現在它已大舉進入商業(yè)市場。沒有監(jiān)管機構指出它被濫用的隱患,各種企業(yè)排著隊安裝它,物業(yè)公司給每道門換上了它,手機里冒出的提示也動不動就叫你“眨眨眼”“面向屏幕保持5秒鐘”。沒有調查記者來指出它存在的問題。監(jiān)管它?負責任地使用它?不存在的。公眾對此有擔憂?不如問還有沒有“公眾”這種東西。屏幕早已在改變和塑造人的氣質,但那個進門的女孩身上,我看到人臉識別的門鎖正在加強這一“去人化”的趨勢。
我們的一個基本假定是,所有的技術都有一些可取之處,世人似乎也有共識,確信一些技術——比如說某些可怕的武器,還有能改寫基因的基因技術——是不能使用的,但這些技術已經存在。更大的失敗在于,公眾對于那些可以破壞道德,或至少使道德問題復雜化的新技術,是缺少說“不”的機會和能力的,比如我,我可以調低人臉識別技術在我生活中的“音量”,卻無法關閉它。
用自己的臉開門——非如此不可嗎?便利也許是存在的,但是便利的發(fā)生一定意味著它會被濫用,會失控。在技術的發(fā)展進入了又一個倫理生命周期時,我看到它產生了使人“非人化”的效果。
三年前美國有一件事:底特律的警察局僅憑面部識別就抓了一個人,抓錯了,那個人是無辜的,可是面部識別軟件掃描了他的照片,認定他就是嫌疑人。軟件說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如果你被錯抓,不能埋怨抓你的人,也無法埋怨軟件,不如埋怨你自己:我為什么長得那么可疑?我為什么長著黑皮膚,導致軟件錯認?
通過自動識別,無證移民的信息都被政府機關的數據庫所掌握,更經濟、更強大的監(jiān)控工具系統(tǒng)因為它的使用而更加完整。但是,面部識別技術不僅僅是另一種工具,因為我的臉也不僅僅是另一點個人信息。臉,和我們身體的任何其他方面相比,更能傳達我們的獨特性和人性。這一點,一位法國猶太裔哲學家——伊曼紐爾·列維納斯洞察得最透:道德義務本身來源于人的臉。
一個猶太戰(zhàn)俘
列維納斯主要是一位倫理哲學家。他經歷過二戰(zhàn)和大屠殺,這之后,他的思想任務就逐漸落在了為倫理學建立一個新的基礎上,這個基礎不是建基于上帝或康德的絕對命令中的純粹實踐理性,而是建基于“他人”。
1940年,法國軍隊在納粹德國的突襲之下一瀉千里,隆美爾將軍所部進入魯昂后,駐守在那里的法國第十集團軍于6月18日投降,列維納斯當時任軍士長,被囚禁了一陣子后,又被轉運到德國漢諾威地區(qū)的一所集中營。當時在德國,共有160多萬法國戰(zhàn)俘,分布在60多個集中營和20多個軍營里。列維納斯脖子上套了個帶編號的木牌,和其他3萬多法國戰(zhàn)俘關在一起,被分配了伐木的工作。雖然被囚,特別是他還身為猶太人,但好在有保護戰(zhàn)俘的《日內瓦公約》,列維納斯甚至還有穿軍裝、挺神氣的囚徒照。
然而囚徒終究是囚徒。2000年左右,所羅門·馬爾卡為了寫《列維納斯傳》,去訪問了幾個相關的人,其中只有一人是列維納斯當年的囚友,年過九旬,回憶不真切,僅能記得列維納斯“有點自閉”,總是帶著個小本子寫點什么;其他則是囚徒的子女或熟人,他們都只有點滴的、間接的東西可以說。然而這些人回想出的畫面、聲音,和另一些親歷者留下的文字交織到一起,形成了一層薄霧般的見證。有人回憶了森林里的勞作,有人回憶了牢房里的理發(fā)師,有人回憶了晚上的聊天和讀書,有的人回憶了囚犯的牙齒被敲光。
在這些不連貫的回憶中,列維納斯自身的沉默,把他顯現為一個見證人之一:他一生的寫作幾乎不提這5年的囚徒生涯(除了一次提到過一條深受囚徒喜歡的流浪狗),而且到了戰(zhàn)后,他跟當年的難友都沒有聯系。這看似冷漠,細一想卻可以理解,正如馬爾卡所說:不彼此聯系,是因為“他們想忘了那個時期”。他們需要重建生活。
為此,我特別能接受并且喜歡這部傳記的碎片感,乃至傳主的“缺席感”。“人不是活一輩子,人活的是幾個瞬間”——這本書可謂這句猶太名言的最佳詮釋:每個人的命途都與他人的命途形成交錯,臉看到臉,對話,之后想起,遺忘,或者再次憶起。在這本寫列維納斯的書里,列維納斯許多時候是不在場的,是由他人提及,或是由時間、地點和事件喚出的。這符合他的性格,也合乎他在年近六旬時依然名氣不彰的事實,并且可以說,這是記住他最合適的方式。
鄰人之臉
“面孔”是此書的關鍵詞。列維納斯在立陶宛的童年和在巴黎求學時看到的面孔,在集中營里見到的面孔,后來在課堂上和學術會議上面對過的一個個面孔。相遇的結果是留下痕跡。列維納斯在獲得自由后,與妻子女兒團聚,可是他留在立陶宛老家的至親們——父母和兩個兄弟——都被殺害了。
“對列維納斯而言,被俘時期的經歷仍然是決定性的”,何以見得呢?馬爾卡并不給出什么明確的證據,而是繼續(xù)喃喃地沉思:“與最普通的人相遇,喪失自由的磨難,對時間的感覺,衰退,痛苦,絕對消極,脆弱,岌岌可危……所有這些都在那兒,不停地扭曲著他的作品。”
人活的不是一生而是幾個瞬間——或許還應該補一句,思想者活的是若干話語。列維納斯的一個囚友,在集中營里曾用鉛筆在一張卡片上涂了一些什么。他獲釋后,這卡片就成了一份證物。此人的兒子(他后來當上了斯特拉斯堡的首席拉比)把一份復制品寄給了列維納斯,附信中問:“這是邪惡的面孔嗎?”
列維納斯回信:“邪惡沒有面孔!”
薩特的名言“他人是地獄”,正是關乎“他人”的,從一定意義上說,列維納斯哲學的出發(fā)點也始于這里,但他強調的不是薩特式的“處境”,而是在他人的面孔前,“我”應負的責任。他在1976年開始真正成名(盡管他的主要著作《總體與無限》早已出版),是因為他的一些文章,被結為一本集子在荷蘭出版,印量很大,知名度超出了哲學圈的范圍,集子的名字叫《人之面孔的哲學》。他認為,周圍的人深深地影響著我們;事實上,只有與他們相遇,我們才能擁有道德。
那么為什么要擁有道德?當然是因為發(fā)生過恐怖。列維納斯用法語寫作,他熱愛法語,他曾說,法語里找不到合適的詞語來描繪大屠殺的恐怖。在集中營里,人臉的拷問力量遭到踐踏,無數人的表情都被蔑視了。列維納斯說,臉之所以強大,不是因為它懾服人,而是因為它無比脆弱。1982年,他在一次訪談中說:
“臉部皮膚是最裸露、最貧乏的,臉部皮膚暴露在外,受到威脅,仿佛在邀請我們采取暴力行為。與此同時,臉又禁止我們殺人。”
面對一張裸面,暴力即將發(fā)生,但又立刻退縮——這種轉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這正是倫理義務的最初來源。美國優(yōu)秀的猶太裔小說家伯納德·馬拉默德寫過一則短篇,講一個窮困的老父親帶著他的白癡兒子去趕火車,在火車站,一名粗魯冷漠的看守不讓老父親陪兒子進去,老人發(fā)狂了,看守正要動手毆打,在老人眼里看到了自己的樣子,不覺放下了拳頭,讓他進去。這篇題為《白癡優(yōu)先》的故事,再恰當不過地反映了列維納斯那深具猶太倫理色彩的面孔哲學,盡管列維納斯本人一向希望被人視為“思想家”而非“猶太哲學家”。
許多宇航員在太空中看到整個地球時,都會被它的脆弱、渺小所震撼,心生愛護地球的愿望。同樣,他人的面孔通過顯示脆弱來傳達其含有的人性,它激起了我們深刻的責任感。但列維納斯還有更深刻的闡述:在他這里,臉和“顏”“顏值”是無關的,我們常說的“這個看臉的時代”與他對臉的思考完全背道而馳。面孔的重要性,正在于它并沒有別的意味——不意味著丑與帥、方與圓、完整或破損……用列維納斯的術語說,臉是一個“沒有語境的符號”。
只要看到真實的臉,你就對他負有責任。在猶太教傳統(tǒng)中,“愛鄰人”是一個極深刻、極具智慧的原則。為什么要愛鄰人,而不是愛世人或者愛民族,乃至愛全國人民?因為只有“鄰人”是具體的,鄰人產生了可以付諸行動的責任感,你的關愛或許無法及于世人、國人、“天下”,卻可以及于你所看見、所觸及的鄰人。猶太社區(qū)正是靠這一原則來維系的。當我們有時為“猶太人經歷了兩千多年流亡仍然沒有消滅”而發(fā)出人云亦云的感嘆時,不妨去翻《列維納斯傳》第115頁,那里有張照片:白發(fā)蒼蒼、頭戴猶太小帽的列維納斯,和夫人參加一個學生的家庭聚會時,伸手去幫學生接他懷里的嬰兒。只要是他人出現在你面前,你就會去搭把手,倘若一個族群里人人如此,它怎會斷代,怎會被輕易消滅?
鄰人之臉不是一個虛薄的圖像,所以那些帶貨的人才一口一個“家人們”——當一張臉不可信,人就會使用饒舌的、過分的、浮夸諂媚的語言,這在列維納斯所闡述的猶太倫理學里乃行淫之舉,“言語的冗余是賣淫的開始”。
惜字如金的米蘭·昆德拉,把他的第二本文論集定名為《相遇》。人文思想者總是自覺地捍衛(wèi)人,為此總會啟程探尋一些根本的、純粹的相遇之道。好書,好的音樂,出色的繪畫和其他藝術,都予人以此種相遇的機會。它們相當于列維納斯所說的理想狀態(tài)下的相遇:你體驗到對方的臉,但實際上不會注意到任何東西,甚至連眼睛的顏色都不會注意到。
這肯定不現實,因為人很難擺脫無意識偏見,看到一張臉,人或許不注意眼睛的顏色,卻難以不注意到膚色、種族之類。不過,即使純粹的相遇是不可能的,列維納斯也告訴我們,他人的臉超越了所有對他人和自己的定義,讓你懂得,你所看到的是他人,這個人不是你自己。
基于這一點,你就負上了義務,首先是保護它,然后是過一種有道德的生活。身處困境之人要保持堅強,不能從擺脫義務、縮回自身開始,而須反過來,去承擔義務。以作品晦澀著稱的列維納斯,在談起臉的時候總是不僅穿透一切而且清晰有力,他說:“面容的外觀中蘊含著一種戒律,仿佛一位圣賢在對我說話。”
哲人的性情
列維納斯逝于1995年,他的生命夠長,但還沒有長到讓他有機會談論人臉識別技術獨特的非人化效應??墒?,他的哲學先于今日的任何相關的哲學,更早地預見到這種技術的危險。人臉是所有倫理承諾的入口,而人臉識別技術無異于繞過了倫理本身。這樣的工具讓人們不再需要彼此對視,并把人臉變成了另一個數據集,在這個數據集里,人臉的人性宣言——也就是激起我們道德感的東西——蕩然無存。
《列維納斯傳》里說到了幾位上世紀的哲學大家。第一是海德格爾,列維納斯受其存在主義影響甚大,卻不可能原諒他親納粹的行為;第二是保羅·利科,他和列維納斯是同齡人,但很晚才認識,列維納斯面對學術界“很容易退縮”,是利科為他搭建了橋梁,他們在十幾年里持續(xù)參加教宗約翰·保羅二世組織的思想家座談。純思想的生活看起來是相當清淡乏味的,無非是對話,沉思,在沉思中對話,在對話中沉思;論本職,他們都是教師,利科是一個如此熱情的對話者,但他說他跟列維納斯的關系是“疏離的”。
第三個人就是雅克·德里達。當德里達經常被美國人請去講學時,列維納斯的名字還遠在美國人的視野之外。本傳記的作者所羅門·馬爾卡訪問了德里達,通過德里達所回憶的列維納斯的“痕跡”,馬爾卡看到了這二人共同的敏感。有一天,德里達在列維納斯家中,聽到他抱怨說辦公室里的文件太多,堆積如山,但他下不了決心擺脫這些東西。“您該如何處理這些文件呢?”列維納斯說,“我不知道該怎么辦,我本想燒了它們,但我不能辭職,所以不能把它們當垃圾處理。”
馬爾卡就此寫道:德里達首先需要留住的是那些源于日常生活的東西,“這揭示了存在的方式”。讓他感到“動容”并寫下來的從來不是什么金句妙語,不是什么私密事,或是“哲人不為人知的另一面”;而是那種交往中的感覺,是一個人提及和“記得”另一個人的方式。
德里達是個有強烈的悲情氣質的哲人,他整個成年階段都在讀列維納斯的書,視后者為亦師亦友。但馬爾卡顯然相信,二人在各自文章中的“相遇”才是值得一說的。德里達對《總體與無限》有過批評文章,而列維納斯只有發(fā)表于1973年的一篇文章(馬爾卡說寫得“極為含混”)里,指名道姓提到了德里達,在那篇文中,他做了一個令人嘆為觀止的比喻,把德里達比作1940年6月,在德國的襲擊下法國人大舉南逃的混亂場面里的一名理發(fā)師,這個理發(fā)師站在自己的攤位上,大聲吆喝:“小伙子們來呀,今天刮胡子免費啦!”
諷刺因場景具體而顯得辛辣。但在文章的結尾,列維納斯又送上了誠摯的問候:
“想要‘改善’一個真正的哲學家,這不是我們的目的。與他的道路相交叉已經足夠好了,很可能這也是哲學上相遇的形式。德里達提出的問題是很重要的,通過強調這一點,我們想要表達的,是一種在交叉的中心地帶體會到的相遇的愉悅感。”
《列維納斯傳》也并不是不寫哲人“性情”和“凡俗”的一面,只是作者本著誠實的自戒之心,暗示我們說不可能真正去拼湊起所有的痕跡。至于對一個人的一生做一種極為圓潤的敘事,這當然更是虛假和不道德的。但某些藏于字句之間的性情仍在閃光:例一,列維納斯每次做講座,總是先要看到太太瑞薩的臉:“瑞薩到了嗎?啊好,我看到了”;例二,他曾暗自苦惱于自己沒名氣,說“康德40歲時早就名滿天下了”,但他又自我安慰地找補道,《純粹理性批判》,康德要70歲才寫得出來……
《列維納斯傳》
[法]所羅門·馬爾卡著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我思Cogito 2022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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