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打開微信,點擊底部的“發(fā)現(xiàn)”, |
“樹林真可愛,幽暗而深遠。/可是我還得趕赴一個約會,/還得趕好多里路才能安睡,/還得趕好多里路才能安睡。”(方平譯)這首詩已經(jīng)銘入了美國人的“文化無意識”,最后重復(fù)的兩句,人人都能吟出它的英文原文:“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聯(lián)邦快遞把“Miles to Go”印在自己的車廂和包裝上,“Easy Wind and Dawny Flake”(方平譯為“一陣微風(fēng)吹過……一片鵝毛似的雪花卷過”),則是烘干機、洗衣皂的現(xiàn)成的廣告詞。
你在不經(jīng)意之間,就能在美國商場的貨架上、在各色各樣的商品的包裝上看到這首詩,它的題目“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 Evening”,方平先生譯為《停馬在雪夜的林邊》,也許另一個常見譯法“雪夜林中小駐”更精煉,而且“駐”字依靠其偏旁,恰可以解釋為“停馬”。這首詩,是羅伯特·弗羅斯特1923年發(fā)表的詩集《新罕布什爾》中的一首,次年,他憑藉此詩集獲得了普利策詩歌獎。這之后,他又得了三次普利策,分別在1931年、1937年和1943年。弗羅斯特生于1874年,縱覽整個20世紀,如果他不能稱為“美利堅民族詩人”,那絕沒有第二人可以當(dāng)此名號了。
鄉(xiāng)村、森林與雪夜
技藝高超的簡潔,令弗羅斯特的詩篇俘獲人心,也使中文譯家犯難,中文在面對這種既精煉又“朗朗上口”的外語詩時是最笨拙的,原作的格律整齊和語詞精煉,對于中譯來說,幾乎不可能兼得。《雪夜林中小駐》是從一個夜行人的內(nèi)心視角出發(fā)寫的,他把馬停在樹林間時,看四下無人,而馬搖了搖胸前的掛鈴,看樣子也不知道主人為何停留。弗羅斯特用了4段16句詩行記下這一刻。無數(shù)中國人,在通過“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認識中國古詩的時候,也接受了“疑”帶來的不確定的美學(xué),而近一個世紀以來的美國人,在做學(xué)子的時候,都是通過這16句第一次認識了自己國家的詩歌,通過弗羅斯特的第一句“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他們能懂得,詩并不是簡單的“有話不好好說”,而是在確定和不確定之間產(chǎn)生的敘述,是在轉(zhuǎn)折、變換、交錯之中發(fā)現(xiàn)韻律。
詩有名了,研究和評論就會特別細,牽扯出的主題也是足夠宏大。這首詩,弗羅斯特是花了20分鐘寫成的。1922年,他在沙夫茨伯里的家中苦思一首長詩而不得時,突然在黎明的曙光中獲得靈感,腦海中出現(xiàn)了冬日雪夜里一個駐馬人的場景,從而落筆寫下。場景很小,思緒和感受簡短,但研究者、評論者說它達及生死之問,雪夜林間,也許為了欣賞風(fēng)景,但也是因為困乏,而“赴約”是為了“安睡”,這意象總讓人浮想到對死亡的暗示。如方平先生就這樣解析:
“人生在世,好比百年過客,他的最后歸宿就是那長眠不醒的死亡。對于那步履沉重、失去了生活勇氣的人,他會產(chǎn)生一種幻覺,似乎聽到了死神在發(fā)出引誘的歌聲,使他像游子歸家似的渴望早早結(jié)束那遍地荊棘的旅程。”
當(dāng)然,弗羅斯特會否認這種解讀。“安睡”“睡眠”的含混不清,正是一首詩的妙處所在,反映了詩人了不起的“伎倆”。弗羅斯特在說起此詩時,都說那是他“最好的回憶”,他也為此而得意。他把自己的詩歌視為表演,在許多演講場合朗讀自己作品時,他很需要、也無比享受在場者跟著一起吟誦的場面。他甚至說,自己某次演講,對聽眾說:“你們有多少人不知道《雪夜林中小駐》?”現(xiàn)場兩三千人中“只有一個人沒羞沒臊地舉起了手”。
應(yīng)該說,這位一生主要在鄉(xiāng)村生活的詩人,對森林、雪夜的意象是太熟悉了, 因此他能很自然地織入隱喻,利用景物描寫自如地調(diào)動讀者的想象。像是他最早的一首詩《男孩的意愿》里也這么寫:
“我的心愿之一是那黑沉沉的樹林,/那古樸蒼勁、柔風(fēng)難吹進的樹林,/并不僅僅是看上去的幽暗偽裝,/而應(yīng)伸展延續(xù),直至地老天荒。//我不該被抑制,而在某一日,/我該偷偷溜走,溜進那茫茫林間……我看不出任何理由要回頭返程……”
為“正常人”寫詩
1912年8月23日,年近不惑的弗羅斯特,覺得自己在美國始終只是略有薄名,于是賣掉了新罕布什爾的自家莊園,攜妻子和4個孩子從波士頓出發(fā),渡過大西洋到英國,想做奮力一搏。他帶在手頭的作品,首先就是這首《男孩的意愿》。他拜訪倫敦的文學(xué)大佬,把自己的詩作投給那里的雜志和出版商,兩年以后,他拿出了一組新寫的詩歌,取總標題為《波士頓以北》。這本詩集里的詩,一改《男孩的意愿》等早期詩里充滿景物描寫的風(fēng)格,而是大量地敘事,講故事,對話滔滔不絕。集子里的第一首就是《修墻》,以下仍是方平的譯文:
“準是有誰不喜歡有一道墻吧——/讓凍結(jié)的土地在墻腳下隆起,/大白天,叫壘石從墻頭掉下,/裂開一個缺口,兩人并肩走得過。/那獵人干的事卻是另一番糟蹋,/我跟在他們后面,去做些修補;/他們不留一塊壘石在石頭上,/一心要把兔子從藏身的地方趕出來,/去討好那群汪汪叫的獵狗……”
《修墻》說的是互為鄰居的兩戶人家,因為院子之間的隔墻壞了,相約一起修墻,他們把掉地上的壘石撿起來,砌回去,干著干著,對墻產(chǎn)生了疑問:“我壘一道圍墻,先要弄明白/我圍進來的是什么,圈出去的又是啥?/我有可能冒犯的究竟是哪一家?/準是有誰不喜歡有一道墻吧……”詩中還有這樣的幽默:
“墻就在我們并不需要墻的地方。/他那邊,一片松樹;我這里,蘋果園。/我這些蘋果樹永遠也不會踱過去,/吃掉他松樹底下的球果。”
弗羅斯特的早期詩得到了葉芝和艾茲拉·龐德的欣賞,這二位當(dāng)年是英語詩歌執(zhí)牛耳之人,尤其是龐德,他和弗羅斯特之間的差異太大,前者是晦澀的現(xiàn)代詩的先驅(qū)人物,不但詩文中密集用典,寫著寫著還冒出個漢字來,而弗羅斯特卻是字里行間一派“土氣”的新英格蘭詩人。龐德年輕成名,他對弗羅斯特的認可不無開恩的用意,也因為性格高傲,他一向居高臨下地談?wù)摳チ_斯特。弗羅斯特在有了名氣以后,也很清楚他同現(xiàn)代派詩人之間是有一道消除不了的界線的,他維護它,就是在維護自己的美學(xué)。
在1955年6月30日布雷德洛夫英語學(xué)校的講演中,80歲的弗羅斯特說:“誰有權(quán)隨心所欲地把玩我的詩——就是那些能按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它們的正常人。”他說他為“正常人”而寫,詩是“實際說話之語音語調(diào)的復(fù)制品”,正常人能夠像欣賞有旋律的音樂一樣欣賞一首他的詩,而不去辯論其中的深刻涵義。
對于“過度解讀”,弗羅斯特逮住機會就要說上一通?!堆┮沽种行●v》,因為太有名、場景感又太強,有人就問詩人說:雪落在林中,覆在樹上,到底蓋了多厚?這問題堪比對杜甫《茅屋為秋風(fēng)所破歌》的那種“解讀”:“‘吹我屋上三重茅’表明杜甫的居住環(huán)境還不錯,因為窮苦人家屋上只有一重茅”。對詩的夸張的“較真”,有時是瑣談戲言,有時卻是要做正式的學(xué)術(shù)文章的。弗羅斯特談到,有一位學(xué)院的院長,拉著他的手,跟他說《修墻》是一首“真正超越國界的詩”:
“只是為了逗逗他,我問‘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說我認為我對墻兩邊的人不偏不倚——只能算超越了墻界。‘哦,不,’他說,‘我能看出你站在哪一邊。’于是我說:‘我越是說我,我就越是在指別人。’”
世上有兩種現(xiàn)實主義者
他在英國大大載譽,他詩中的“質(zhì)樸”(simplicity)收獲了眾口一詞的稱贊。在英國他最好的同行朋友,也是最能欣賞他的人,是愛德華·托馬斯,這個人存詩不多,1917年才不到40歲就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戰(zhàn)場上,但是詩行詞句同樣簡練質(zhì)樸,而且,酷似弗羅斯特,托馬斯也看重在自然景觀中行走或駐足時,驀然的發(fā)現(xiàn)與“驚奇”。
托馬斯的詩中寫過這樣的意象:循著一些疏密不均的枝條步入小徑,片刻后回頭卻見一片深林;一邊走,一邊計數(shù)著腳下的卵石,不覺抬頭卻看到自己上了一座橋。有時候,拿不準那到底是不是深林,或者,那橋是否其實是一條下邊被沖出了河水的路。
在《失去了才明白》這首題目一目了然的詩里,托馬斯講到了一片一向走過的矮樹林,在被砍伐之后才被“我”注意到,“如今地面光禿禿像一塊骨頭”,連砍下最后一棵柳樹的伐木工“連同他的賬單”都不知何往。樹木變成了柴捆堆,然而“我”并未停留于神傷,而是望見一條露出的小溪,那是一個“支流的支流”的源頭。這幾乎就是《雪夜林中小駐》的美學(xué)流程,或者也可以對照弗羅斯特的另一首太過知名的詩——《一條未走的路》:
“深黃的林子里有兩條岔開的路,/很遺憾,我,一個過路人,/沒法同時踏上兩條征途,/佇立好久,我向一條路遠遠望去,/直到它打彎,視線被灌木叢擋住。//于是我選了另一條,不比那條差,/也許我還能說出更好的理由,/因為它綠草茸茸,等待人去踐踏……”
“佇立好久”,然后遠望一番,踏上另一條路。越是這種似乎什么事都沒干的場景,越是有引人入勝的余味。鄉(xiāng)野的事物盡數(shù)進入他的詩篇,蘋果、無花果、葡萄、白樺樹,鐵杉、槭楓,女巫,摩門教徒,種種恐怖的睡前故事和無名墓地……眼皮上積了白雪的馬匹在牧場上跑,磚瓦匠在鳥鳴聲中獨自上工。當(dāng)雪山在春天融雪,千萬條銀蛇從山頂滑奔而下,“只有月亮能阻止這混亂”,而當(dāng)冬季的第一場雪落下,地面仍然干燥溫暖,雪花為了潤濕土地而前仆后繼。
19世紀以來,英美兩國的文人多有在大西洋兩岸兩頭跑、混名聲的,比如蘇格蘭出身的作家、批評家托馬斯·卡萊爾,就是借重了美國思想界領(lǐng)袖人物愛默生的力量,才在倫敦獲得了他想要的地位。弗羅斯特從英國回來時,他的《波士頓以北》已經(jīng)有了美國版,在報亭和雜志攤上,評論他的詩歌的文章舉目可見,而且評論的作者中不乏他一向看不上眼的知名詩人。在他最春風(fēng)得意的時候,他也不怎么寫評論文章,但是演講越來越多。就像他喜歡高聲朗讀一樣,他也喜歡演講,在其中妙論迭出。就在《新罕布什爾》獲得普利策獎之際,他把自己的詩學(xué)主張用一個個精巧的比喻扔給了聽眾。
“世上有兩種現(xiàn)實主義者:一種拿出的土豆總是沾滿了泥,以表明他們的土豆是真的,另一種卻要把土豆弄干凈才滿意。我傾向第二種現(xiàn)實主義者。”
這是說,詩人要在揭示生活的時候“凈化”它,既不能脫離生活或把生活神秘化,又不能讓它像土地里剛挖出來的土豆那樣,以“原生態(tài)”的名義粗糙不堪。他是一個十分節(jié)制的人,從未濫用自己的名聲和財富,帶著一支鉛筆、用一把斧子在新罕布什爾開闊的田園里平靜度日,是他留給公眾的印象。他也喜歡用土地、作物來打比方,但是寫詩又大不同于勞作。在另一篇文章里,弗羅斯特講,很多人喜歡在春天看土地,看豆種如何發(fā)芽,但“詩人萌芽”的方式并不像豆種,而是更像海上的水龍卷:
“他開始時必須變成一團云,一團他所讀過的其他所有詩人的詩形成的云。”
弗羅斯特極為看重寫詩的終身性,他說,那就是水龍卷的方式,不斷地吸收,一刻不停,以保持云的形成,從而得以隨時降下壯觀的雨水。有人問他,是不是寫作無天分的人就只能做個好讀者,他的回答總是“NO,唯有在寫中讀,在讀中寫”。在他近90年的生命里,新作始終不斷,即便他爬滿溝壑的臉,也是值得信任的土地和山巒。為此約翰·F.肯尼迪在就任總統(tǒng)時,把86歲的弗羅斯特請來朗讀了一首新作。之前,肯尼迪已在多次演講中用“還得趕好多里路才能安睡”作為結(jié)尾。典禮那天,在強風(fēng)和陽光之下,弗羅斯特才念了幾行詩,就放下了手中詩稿,轉(zhuǎn)而即興朗誦,在詩中,選民的偉大選擇受到了歌頌,但是詩人也警告說,美國的成就,必須和殖民地以及內(nèi)戰(zhàn)的血腥往事相互“協(xié)調(diào)”。
詩歌中“駭人的東西”
盡管質(zhì)樸清晰,誦讀起來有民謠的韻律,可是他的詩仍然架不住要被深度分析,特別是在他1963年初辭世以后。重新盤點一個故人的人生,總會對其中悲劇感的因素投以更多的注意。因此,弗羅斯特的家庭悲劇——早年喪父,家族遺傳精神分裂,親生6個孩子只有兩個是活了較長壽命的,其他的有的出生即夭折,有的在生產(chǎn)時病亡,尤其他的兒子在38歲自殺——就總也免不了被提及了。成名給弗羅斯特帶來了他所渴望的一切,而生命中的無常,相當(dāng)于上帝依公平起見而及時地做出扣除。
后起的批評家們?nèi)粢葱l(wèi)弗羅斯特的地位,就得提供一些新說,以示他不那么傳統(tǒng),他是經(jīng)得起闡釋和發(fā)現(xiàn)的。1959年,弗羅斯特的85歲生日宴,“新批評”的頭號大家萊昂內(nèi)爾·特里林發(fā)表了一番講話。特里林和老詩人是朋友,可是他的講法不無故意顯示深刻的嫌疑——特里林把弗羅斯特與索??死账挂约癉.H.勞倫斯比較(“我跟這倆人有什么關(guān)系?”詩人想),然后說,弗羅斯特的詩并非清新幽默、通俗易懂的田園范兒,而是“駭人的”(terrifying)。
他舉了一些弗氏詩中“基調(diào)陰暗”的細節(jié)。的確,如果只講韻律優(yōu)美,講大眾的喜愛,講詩的“民族性”,那實在是老調(diào)重彈,非得說它們“駭人”,才像是更深刻。但是,駭人的東西,正如對生活之巨大悲劇感的體認一樣,是必須存在于一個杰出詩人的作品之中的。弗羅斯特不喜歡這番話,一年后,在接受《巴黎評論》訪談時,他用他平素的快人快語說特里林少見多怪:“我納悶,他怎么沒早看到這一點呢?”
韓江獲獎后知名度和聲譽都有了極大的提升,她的書與其他純文學(xué)作品相比,銷量達到了很高的量級,可能是近十年諾獎得主里在中國市場賣得最好的。
我想把20世紀的作家的故事好好講一講,不只講他們的創(chuàng)作,還講他們生活在一個怎樣的社會、怎樣的家庭、怎樣的時代里,他們有怎樣的遭遇,心里有怎樣的不平,怎樣的惶恐、激動和悲傷。
除了我的爺爺、奶奶、大爺爺之外,村子里凡是上了點兒歲數(shù)的人,都是滿肚子的故事。我在與他們相處的幾十年里,從他們嘴里聽說過的故事實在是難以計數(shù)。
作家瓊瑤去世